长江科学院院报 ›› 2017, Vol. 34 ›› Issue (11): 33-38.DOI: 10.11988/ckyyb.20160780
陈小林a,b,c,徐伟铭a,b,c,肖桂荣a,b,c
CHEN Xiao-lin1,2,3,XU Wei-ming1,2,3,XIAO Gui-rong1,2,3
摘要: 在水土保持措施的适宜性评价中,评价因子的选取和权重的确定是值得探讨的问题。为避免因子选取和权重确定的主观随意性,引入集知识和数据驱动为一体的模糊证据权模型。以福建省长汀县封禁措施为研究对象,选取自然适宜性和社会适宜性2方面共7个因子,综合各因子参数计算后验概率,得到长汀县水土保持措施适宜性分级图。结合2014—2015年封禁措施分布情况进行分析,结果表明:高度适宜占38.5%,中度适宜占43.5%,一般适宜占9.2%,中度适宜级别以上占82%,与实际情况有较高的吻合性。这说明模糊证据权模型能够客观、准确地对水土保持措施进行适宜性评价,可以为政府配置水土保持措施提供决策参考和理论依据。
中图分类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