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科学院院报 ›› 2023, Vol. 40 ›› Issue (6): 7-13.DOI: 10.11988/ckyyb.20220433
庄超1, 尹正杰1,2
ZHUANG Chao1, YIN Zheng-jie1,2
摘要: 建立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是协调流域治理与保护的重要途径。自2012年全国首个跨省流域新安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实施以来,至今全国已有13个跨省流域建立了生态补偿机制。长江流域跨省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实施后,跨省流域治理水平明显提高,但跨省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建立和实践过程面临着激励功能发挥有限、流域协调不足、水质补偿基准局限等问题。从管理视角解析了跨省流域横向生态补偿的科学问题,明晰了跨省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的核心要义,从强化激励功能和促进协同角度,提出回归跨省流域横向生态补偿的应然激励功能、发挥长江流域协调机制功能、构建符合长江流域资源禀赋特点的补偿基准体系等建议。研究成果可为长江流域全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完善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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